学前教育系二部关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24 20:16:55
泊头职业学院学前教育系二部关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实施办法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09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为确保我院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在校家庭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见上级文件精神。
三、申请条件:
1、家庭特别困难。
2、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现象。
3、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4、出勤率高,无长假现象。
四、评选程序:
1、个人进行书面申请。
2、班主任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
3、申请人班内宣讲,班内进行民主评议。
4、群众座谈。
5、班主任根据民主评议和学生座谈情况初步确定人选,上报学院领导审核。
6、进行公示。
7、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五、要求:班主任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每个环节都要有记录,评选结束后所有评选记录一律上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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